本文专家:王思露,国家高级食品检验师,中华人民共和国HACCP食品体系内部审核员
本文审稿:刘少伟,华东理工大学食品药品监管研究中心副主任、教授,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食品科学博士,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博士
一到周末
和家人、朋友聚在一起
几杯冰爽的饮料、啤酒
再配上一桌子美食
可谓是绝佳的选择
对于这个季节来说
餐桌必不可少的就是
各种美味的海鲜
但是
吃海鲜的时候
一定要注意不可乱吃
有些存在安全问题的海鲜
容易导致食物中毒、甚至死亡的发生风险
前几天
浙江舟山嵊泗县市场监管局
发出消费警示
食用贝毒素超标的贝类
可能引发食物中毒
提醒广大群众近期
不要采集、购买
养殖贻贝和野生贝类“毛娘”等海产品
此事一出
引起众多人的关注
为什么贝类会毒素超标?
该如何避免买到这类产品呢?
一起来看
贻贝也叫“海虹”,之所以会发生毒素超标事件,主要是因为贻贝食用了一种含有“麻痹性贝毒”的赤潮,然后在其体内蓄积而导致。
关注麻痹性贝类毒素的发展规律,此类中毒事件有明确的“时间聚集性”,一般在春季(4、5月份)达到高峰,夏季和秋季会有所降低,在冬季开始回升。
当人体食用了含有麻痹性贝毒的贻贝等贝类后,会增加食物中毒的发生风险,一旦中毒,会出现恶心、头痛、发烧、四肢肌肉麻痹、皮疹、甚至呼吸停止等症状,危害很大,一定要高度重视。
日常烹调并不能杀灭毒素
值得注意的是,这类麻痹性贝毒比较特别,它们具有极耐高温的特点,家庭普通加热方式对它们根本造不成威胁,更不能降解毒素。也就是说,如果吃了完全烹熟的贻贝,也会有食物中毒的风险。
毒贻贝中所含的麻痹性毒素,毒性很强,和织纹螺中毒、河豚鱼毒素致毒类似。此类贝毒并不单在贻贝(海虹)中出现,在牡蛎、扇贝等贝类生物中同样可能存在。
购买、食用贻贝等海鲜食品时,
应注意什么?
1、购买海鲜要谨慎
贻贝等贝类食品完全可以食用,但要避免选择来自赤潮地区的贝类。
在年中(5月份左右)这种赤潮爆发的高峰时间段,应拒绝采捕或购买(食用)野生贝类产品。
2、到正规场所购买
购买贝类等其他食品时,应到大型的超市或者正规的海鲜(农贸)市场购买,安全性更高,卫生条件更有保障。
切记,不要贪图小便宜购买路边摊、个体捕捞者售卖的水产海鲜,不但不能确定产品的产地来源,这些产品也没有经过严格的检验认证。
3、食用时,先去内脏
被麻痹性贝毒攻击的贝类食品,外观表征和正常贝类并无太大区别,凭肉眼根本不能鉴别。在贝类生物的所有组织器官中,麻痹性贝毒在消化腺、鳃部、裙边、性腺等部位含量较多。
因此,食用前更该去掉贝类食品的内脏,严格去除其消化腺和裙边,避免摄入毒素,降低中毒事情的发生概率。
4、吃肉即可,避免喝汤
麻痹性贝毒是一种水溶性生物毒素,这种毒素会在烹煮的过程中逐步溶于汤汁中,汤喝得越多,中毒风险越大。
换而言之,贝类等海鲜食品本属于高嘌呤食物,一般汤中的嘌呤物质含量较高,食用会升高体内尿酸,增加高尿酸血症等问题的发生风险,本身也不建议大家饮用。
对于贝类中毒事件,
不必过于恐慌
世界各地对贝类水产都进行了严格的管控,对麻痹性贝毒也制定了严格的限量标准(世界卫生组织规定:贝类可食用部位的麻痹性贝毒含量不得高于80μg STX eq /100g)。
对于麻痹性毒素而言,摄入0.5mg就可能致人死亡。
日常生活中,只要避免中毒高发季节,在选购和食用的过程中适当留神,就不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威胁,大家不必过于恐慌。
综上所述
贝类等海鲜食品
味道美、营养足
食用价值很高
但食用时
要遵循“卫生+安全”的原则
春、冬两季
最好不食用贝类食品
避免中毒风险